
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杨晓慧记者张文章)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《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厦门产业特色,从4个方面提出20条举措,护航民营企业行稳致远。
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以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深化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;全面落实“非禁即入”,实行统一市场准入;深化各项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改革,加大“个转企”力度,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;规范市场竞争秩序,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,综合整治“内卷式”竞争。
在提高助企政策精准度方面,提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,实现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评价和企业信用快速修复;发挥质量、知识产权、信用融资增信赋能,助力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;用好用足相关经验、政策等,加强合规助企;发挥平台作用,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;畅通政企沟通渠道。
在构建集成服务矩阵方面,提出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,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,深化产业强链;整合标准规范、质量认证、检验检测、知识产权、技术资源等方面的市场监管要素服务,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,集中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等。
在加强法治服务保障方面,提出深化包容审慎监管,加强对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综合治理,健全异地涉企协助办理工作机制,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;构建覆盖工作全链条、海内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;推进高效协同检查,做到无事不扰;加强涉企收费监督,切实为企业减负降本。
《若干措施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两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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