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日报网讯 9月29日晚间,新泉股份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前赎回“新23转债”的议案》,决定行使“新23转债”的提前赎回权利,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“新23转债”全部赎回。投资者所持“新23转债”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0.75元/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,仅能选择以100元/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。若被强制赎回,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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